酒駕醉駕“六大套餐” 然而 有這么一位車主 二次酒駕頂風上路 最終被蜀黍查獲 成功點開了“套餐二” 案情回顧 4月25日晚8時許,海豐交警大隊海城中隊在縣城廣富路設卡查酒駕,一部粵B牌的小車車主酒后駕駛被民警現場查獲。 經查,呂某于今年2月26日因酒駕被海城中隊處罰了一次,這次是他兩個月后第二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已對呂某處于行政拘留+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考駕照的處罰。 4月20日開始,海豐縣公安機關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全警動員、全警投入,持續開展全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暨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采取定點查處和流動盤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毒駕及無佩戴安全帶、駕駛摩托車無戴安全頭盔和無牌證摩托車等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20日,查處酒駕37宗,其中涉嫌醉駕3宗。 21日,查處酒駕8宗,其中涉嫌醉駕2宗,查處毒駕1宗。 22日,查處酒駕11宗,其中涉嫌醉駕2宗。 23日,查處酒駕3宗。 24日,查處酒駕5宗,其中涉嫌醉駕1宗。 25日,查處酒駕9宗。 截至目前,海豐公安共查處酒駕73宗,其中涉嫌醉駕8宗;查處毒駕1宗,查獲改裝炸街車5部。 一組圖帶你了解酒駕的危害 ▽ 海豐警方再次勸告廣大司機朋友:酒駕違法,醉駕入刑!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請遵法守規,安全駕駛,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最新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新交通法對酒駕的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