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訊記者唐珩報道:昨日,廣東省發改委在官網發布《關于規范2017年“雙11”期間零售價格行為的提示公告》(下簡稱《公告》),對各零售行業經營者、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相關行業協會作出促銷提醒告誡。 《公告》指出,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誠實、信用原則,自覺維護行業價格秩序。線上線下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得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產品或服務價格等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在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或不履行價格承諾;不得聲稱“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市場最低價”“出廠價”“零利潤”“虧損甩賣”;不得采用“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不實語言或者其他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顧客購買;不得采用與其他經營者或者其他銷售業態進行價格比較的方式開展促銷活動時,未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的含義,或被比較價格無來源依據;不得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不得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