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尾市公安局《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通告》以及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廣東省分公司《關于開展郵政網點代辦交管業務工作的通知》的合作協議,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已委托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代辦電動自行車登記注冊業務,汕尾市城區、紅海灣開發區轄區內符合登記管理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屆時可到市城區、紅海灣開發區轄區內郵政網點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一、注冊登記時間 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不受時間限制)。 二、申請登記所需材料 (一)新國標電動自行車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有效身份證明; 2.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購車發票原件); 3.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 (二)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舊國標電動自行車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有效身份證明; 2.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購車發票原件); 3.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 (三)違標電動自行車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有效身份證明; 2.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購車發票原件); 3.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 注:電動自行車登記僅限于汕尾市城區、紅海灣開發區戶籍人員,外地戶籍人員還需提供汕尾市城區、紅海灣開發區居住證原件。 三、申請登記流程 車主持相關登記資料到公告的郵政網點窗口申請→工作人員查驗車輛類型→錄入車輛、所有人信息及保險→繳納牌證費→系統自選號牌→制證→發證→郵政快遞給車主。 四、市城區、紅海灣郵政辦理網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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