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KTV”擾民,市民呼吁有關部門管一管近來,不少市民到了晚上就帶著音響,組隊到海濱大道唱歌,唱歌作為一種娛樂鍛煉的方式,本是一件好事,但卻令居住在海濱大道附近的居民感到很苦惱。 (點擊↓↓↓查看新聞詳情) 26日,記者看到有市民圍在市區海濱大道的一處空地上,這里擺放著兩個大功率的音響和點歌的設備,人們拿著麥克風唱著歌。居住在海濱大道翡翠灣二樓的李先生反映,這么大分貝的音量已經變成一種噪音,長期困擾他們的生活。 李先生: 有四五家唱歌擾民,最少要唱到10點40分那樣。音箱放的聲音太大,對著我們這幾棟樓,在家里坐都不能坐,看電視都不能看。 記者來到翡翠灣二樓,這里距離音響設備大概300米左右,但依然能聽到其傳來較大的響音。 李先生: 歌曲勁爆的時候地面會震。這兩個點都吵得厲害,這個更慘,雖然聲音沒比別的大,但正對著我。等到他唱完10點半,耳邊還有回響,要等到11點半才睡得著。 李先生反映,組隊來唱歌的不單單是記者這天遇到的這一組。這是27日李先生發來的視頻,他說當天晚上就有三支隊伍在他家附近唱歌。記者在采訪過程中遇到了幾個住在附近的居民,他們也過來倒苦水。 附近居民 文女士: 晚上比較靜,聲音更大,無法入睡,第二天都沒有精神去上班,希望能把我們的困難解決,希望給我們安穩的日子,給我們一個安心的舒適的家。 附近居民 季先生: 我家住在汕尾海濱沿線,可以說對我們居民的生活確實有影響。相關一些樂隊,文藝團體,音樂演出,希望不要影響其他民眾的生活。希望把聲音的音量調小一點,大家共建一個和諧的汕尾。 李先生表示,相關部門已經對這種行為進行勸阻,但是這些唱歌的隊伍仍然屢教不改。 李先生: 我打12345,去年打到現在,派出所也來了幾次,都處理不了,他們一走,聲音又放大了。希望城管政府派出所公安局幾個部門聯合來幫助我們一下,真的很辛苦,在這里住。聲音九點半放小一點就可以是吧,我們的睡眠被他控制,起碼11點睡下去。要求政府聯合幾個部門來處理一下,幫我們居民安居樂業。 采訪當天,記者遇到了現場唱歌的市民,并向其反映了附近居民的訴求。他們表示會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調整唱歌的時間。而對于音響的音量,其中一些群眾表示愿意把音量調小,而有的群眾則認為這樣的音量不會對附近居民產生干擾。 唱歌市民: 10點半之前收掉,有些老人早休息,是這樣,那我們就10點鐘就收掉了,我們控制音量放小一點,可以可以。就是時間安排不太晚,(現在聲音比較大)不會很大聲,這音響不算大聲。難得老人在這里放松身心,不比以前,老是待在家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違反本規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第六十一條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海濱大道這些音響音量是不是過大呢?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對此進行監測管控。在全國許多地方,到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唱歌跳舞的市民越來越多,同樣也出現了擾民的現象,而針對這一類音響擾民的行為,一些地區已經出臺了相關措施。 今年4月份以來,安徽寧國的寧陽公園就有許多廣場舞愛好者,聚集跳舞,經常從傍晚到九點十點。住在距離約50米的一家醫院的多名患者表示能聽到廣場舞音樂噪音,導致無法靜心療養。當地警方出警勸阻超過10次。5月5日晚9點多,當地警方到達現場看到四五支隊伍在跳廣場舞,都用高音喇叭播放歌曲。針對這種屢教不改的情況,民警對涉及噪音擾民的五名廣場舞組織者當場出具了處罰決定書,警方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警告之后拒不改正,可以處5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罰款,而且可以根據規定對作案工具予以收繳,比如說收繳音響器材。 除了安徽,其他地方也出臺了相關條例。從今年5月1日開始,《天津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對音響擾民作出明確的處罰規定。 唱歌放音樂并沒有不對,但是如果播放的音樂超過了規定的分貝,就構成了噪音污染,屬于違法行為。希望唱歌娛樂的市民能多考慮周邊居民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