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3月22日,我縣公安機關在河田鎮查處1宗因違反《陸河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引發山火案件,抓獲違法人員1人,處以行政拘留8日。3月21日中午,違法人員丘某濱(男,28歲,河田鎮人)到河田鎮甘坪村委會打狗窩拜山時,因在山上吸煙并隨手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導致引發山火。3月22日下午,丘某濱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視頻資料: 案件二:3月21日下午3時許,陸河縣河田鎮彭某河、彭某威、彭某慷等人到河田鎮東村委龍游下村彭氏祖墓燃燒香燭明火引發山火,造成過火面積37.76畝,森林受害面積37.76畝。目前,3名嫌疑人已抓捕歸案,案件正在偵查之中。 案件三:3月21日上午10時許,陸河縣王某文到河口鎮新湖村大石古山掃墓時,違規用火引發山火,造成過火面積0.15畝。王某文違反《陸河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規定引發山火,已被公安機關傳喚到場接受調查。 禁火提醒 隨著清明節不斷臨近,我縣進入森林高火險期,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于3月14日上午召開森林防滅火誓師大會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發布了嚴厲的《禁火令》;公安機關聯合縣電視臺搜集近三年來因拜山引發山火的典型案件,制作播出了一系列專題片、警示片進行警示教育;縣、鎮、村三級均派出人員在各進山主要路口設卡攔截檢查,收繳爆竹、香燭紙錢等物品。在如此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群眾心存僥幸,不惜以身試法,給我縣寶貴的森林資源造成破壞的同時,自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我們再次呼吁廣大人民群眾,為了我們的金山銀山,也為了自己家庭幸福,請利用綠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緬懷先人,帶火不進山,進山不帶火,切莫以身試法。對違反《禁火令》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頂格處理,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汕尾應急管理、平安陸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