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用電客戶: 為順應廣大用電客戶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的繳費習慣,便于客戶了解每月用電量、用電規律,方便客戶加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工作,按照上級通知,2018年11月起,市區所有用電客戶的抄表時間和繳費周期將統一調整為每月一次,和全市其他用電區域抄表繳費周期相統一。具體調整方案及有關事項如下: 一、抄表周期調整。2018年11月1日開始,市區所有用電客戶由原來的單、雙月抄表(每兩個月抄一次表)統一調整為每月抄表,我局將在每月電費生成后短信告知客戶。 二、繳費周期調整。2018年11月開始,市區所有用電客戶繳費周期統一調整為每月繳清電費。每個月10日至20日為正常繳費周期。每個月21日開始,將依法對未交清電費的客戶計收電費違約金。請您及時繳費,避免產生違約金。 三、繳費方式選擇。建議客戶優先采用銀行代扣繳方式交電費(現我局每月開展銀行代扣客戶抽獎活動),您也可以選擇支付寶、微信、各網點自助繳費終端等方式繳費。 四、免費定制短信服務。為方便客戶及時獲知每月電費信息、停電信息等,如您未定制短信服務或您的聯絡手機有變更,請及時到供電營業廳或致電95598定制短信服務或變更聯絡手機,免費享受快捷優質的用電短信提醒服務。 您的滿意就是我們的動力!真誠感謝您的一貫支持與幫助,我們將始終致力于服務您的用電需求,與您攜手共進! 特此通告。
南方電網廣東汕尾城區供電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