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創文工作已進入白熱化階段,在創建文明城市的進程中,涌現出許許多多積極參加創文行動、任勞任怨工作的環衛工人、城管干部、交警同志,甚至部分熱心群眾也主動參與到創文工作中,讓人感動、讓人欣喜、讓人贊嘆。 然而,也有部分群眾對“創文”持不理解、不支持,在政府工作人員、執法人員辛勤地為創文奔波勞碌之時,卻有群眾因其不理解的心態,暴力阻撓創文行動,威脅、辱警、恐嚇甚至毆打政府工作人員、執法人員。
4月17日,陸豐市交警大隊在全市開展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百日整治行動”時,一名婦女因其兒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被陸豐市交警依法查處,但該婦女不但不配合交警的執法工作,甚至惡言謾罵交警,試圖阻止交警執法。 此外5月11日下午,海豐縣交警部門一名交警同志在紅宮紅場執勤時,遭到一名女子無端挑釁,對執勤交警指指點點并語言攻擊。 據了解,交警是執法量最大、接觸群眾最廣泛的警種,執法任務重、風險高、阻力大。 隨著創文工作的深入開展,道路交通管理面臨的難度和壓力也日益加大,為了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暢通,交警的執法力度必然加強,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和規則意識如果不強,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后極易與交警產生沖突。 編后語: 什么是“文明城市”? 就是以干部良好的服務作風、辦事的和藹親民形象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良好生活習慣、健康修養為載體的環境好、秩序好、風氣好、熱情高、素質高、評價高的城市。 在此,小編希望廣大市民能以陽光的心態看待“創文”,并主動參與到創文工作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執法部門的工作,如果因此能讓我們的環境而優良、交通更安全、風景更美麗,社會更文明、人民更幸福,我想這是每個人都喜聞樂見的。 同時也希望執法部門也能以陽光的心態看待“創文”,不斷改進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言行、講究執法藝術,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嚴格貫徹執法適度原則,努力使當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又感受到執法部門的人情關懷和溫暖。 ▍圖文來源:汕尾傳媒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