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營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環境,積極構建文明、暢通、有序的交通通行秩序,今年以來,按照我市“創文創衛”總體部署和市公安局具體工作要求,汕尾市交警部門持續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嚴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近日,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區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名男子因不滿交警處罰,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辱警言論,并造成惡劣影響。對此大隊高度重視,經前期核查和精心部署,于4月17日下午將其進行有效控制,經初步核查,該男子承認了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辱警言論的事實。隨后,大隊及時向市局指揮中心報告并向市城區公安分局通報了該警情和初步調查情況,同時將違法嫌疑人移交市城區公安分局作下一步處理。 對該案市城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抽調治安大隊和馬宮派出所精干警力組成辦案組,連夜對該案件展開審理。經審理,違法嫌疑人邱某泉對其在4月2日當晚駕駛電動摩托車無佩戴安全頭盔被執勤交警現場查獲、隨后心生不滿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辱警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邱某泉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處行政拘留7日,有效維護了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執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同樣要負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汕尾交警支隊市區大隊 |